来源:
发布时间: 2023-08-21
编辑: 坤鹏教育
访问量:0
答:会!
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21号)第八条,新生入学后,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。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,取得学籍。复查不合格者,由学校区别情况,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凡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,一经查实,学校有权取消学籍。情节恶劣的,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。
所以,请不要使用他人的学历或批图的方式冒充,因为现在是信息化时代,各种信息不仅已经联网,而且有人脸识别,假的材料一对比就会被发现,大部分在报名这个环节就已经被发现驳回。